答疑澄清时间:****-**-**日 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升项目六标段:***(二次) 原招标文件内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注:*** 1、评委评分应说明理由;技术(暗标)部分,评委打分低于标准分60%的需说明理由。 2、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总分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技术部分缺项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部分编制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变更为:*** 注:*** 1、评委评分应说明理由;技术(暗标)部分,评委打分低于标准分60%的需说明理由。 2、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总分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技术部分缺项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部分编制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6、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获取最新版文件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校验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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