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玉溪市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玉溪市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玉溪市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元101室
成交金额(万元):***.98416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
标段名称:***(玉溪市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名称:***(玉溪市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施、停车场、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保洁、绿化管护、消防控制室监管、水电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等服务。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成交,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 |
服务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安保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6 年 1月 5 日发布,2006 年 6 月 1日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0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 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
李金兰、郝琼芬、苏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
金额:***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成交供应商前往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18室领取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法定时限备案后)自动退还,并携带采购合同原件(或邮寄原件方式)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完成采购合同归档手续;未获得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供应商基本账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体育馆)
地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其他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