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人民政府固日班花苏木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设备采购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H-2300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固日班花苏木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设备采购):
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吸污车生产厂家数据与实际不符,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取消内蒙古 ******限公司 候选人资格。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固日班花苏木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设备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2770(万元),更正为:***.8842(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固日班花苏木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设备采购)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限公司 ,更正为 ******限公司 。
原公告的合同包1(固日班花苏木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设备采购)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518,000.00元,更正为:***,922,8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要求,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 询价通知书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平台进行合同备案。 (特别说明:***、备案时间执行此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发区
联系方式:****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225
内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