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24年“江苏医惠保1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大学2024年“江苏医惠保1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医惠保1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20000-SWGC-G ****** 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大学拟采购“江苏医惠保1号”,投保对象为扬州大学全部教职工,投保时间为一年。
本项**5万元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8元/人。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具有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本次采购相关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本项目仅接 ******的公司 ******分公司 / ******总公司 及其各分公司/ ******家公司 ,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自 ******总公司 下属唯一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否则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扬州大学网”和“***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扬州大学网”和“***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2@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扬州大学网”和“***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日 上午 9:***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 上午 9:***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限公司 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日 上午 9:***
开标地点:*********限公司 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2、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3、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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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