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数字档案室项目(项目编号:***-2023-A-0252)更正公告第1号
受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数字档案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数字档案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3-A-0252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采购清单第12项“▲智能RFID定位灯控档案单柜”技术要求调整,更正后的技术要求如下: 1、整机尺寸不小于2050mm*450mm*900mm; 2、12.1寸安卓屏,5层单面部署; 3、支持自动引导借阅:***,自动获取当前借阅者需要借阅的档案放置的档案盒,对应指示灯亮起。通过声光提醒完成借阅; 4、支持自动引导归还:***,对应指示灯亮起,引导档案上架操作; 5、支持自动引导盘库:***,获取到盘库计划后,相应档案盒指示灯亮起,快速获取档案位置,进行盘库操作; 6、材质:***,材厚度:***.5mm,立柱1.5mm,顶板1.0mm; 7、层板上没有任何阻碍档案盒存放的塑料或者金属隔板; 8、指示灯:***,指示灯间距小于30mm,每层红色单色指示灯,每个档案架顶层一个红色架体指示灯,可根据系统指示亮灯; 9、单面单层档案数:***,20mm-100mm档案盒均可存放,存放数量根据具体的档案盒尺寸确定。 10、支持利用RFID技术,实现自动盘点到每一档案盒中的每份档案。5cm档案盒最多25份档案,10cm档案盒最多50份档案。 (二)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 (三)采购人联系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数字档案室项目(项目编号:***-2023-A-0252)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