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黔江区黑溪镇石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43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黔江 ******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限公司 | 石溪河左岸新建重力式挡墙护岸4段,桩号为KZ0+627.00~KZ0+749.00、KZ0+847.50~KZ0+964.00、KZ1+401.20~ KZ1+587.50、KZ4+408.50~KZ4+458.00;右岸新建重力式挡墙护岸4段,桩号为KY0+000.00~KY0+311.00、KY1+173.00~KY1+293.00、KY3+545.00~KY3+809.50、 KY3+900.50~KY3+965.00;对中心桩号K2+514.60~K3+446.62、K3+625.12~K4+047.07、K4+342.75~K4+538.64河道进行疏浚。 | 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日 | ****.08 | 简阳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114 | / | / | 257914 |
注:***.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