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智慧检务移动办公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路3号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17254
3、项目名称:***目
4、采购方式:***
5、预算金额:***.8(万元)
6、最高限价:***.8(万元)
7、采购需求:
移动终端设备等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中标中小微企业凭“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工程(服务、货物)合同”,在“樊城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可以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宜,享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格式不限);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下午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
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1);
(4)中小企业声明函
4、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公区
五、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公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