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关于裕民县2023年全国土壤第三次普查工作项目(标段一:***)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目(标段一:***)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能力评价合格实验室一览表”名录内(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满足本条)。2、同时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如联合体投标一方满足本条资质要求即可)。 | 1、须在耕地检测函(2023)10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关于通报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结果合格名录内;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2 | 采购需求清单 | 水团样:***;平行样:***。 | 水团样:***;平行样:***。详见招标文件44页 |
3 | 报价 | 本项目仅做一轮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二次报价,此次报价作为最终成交价格)。 |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成交价格。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99号办公楼1栋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