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镇猛董茶叶加工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秀山县洪安镇猛董茶叶加工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3】4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秀山县洪安镇猛董茶叶加工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猛董村。
2.2 建设规模:1.配套完善茶展厅建设;2.完善茶叶加工厂基础设施建设(含场地挖填、平整、硬化、挡墙砌筑、绿化池建设及雨水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
2.3 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0万元 。
2.4比选范围:比选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起,在《***交易网(秀山县)》(https://www.****.com/xiushan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665
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街38号
联系 人:***
电 话:****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