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编号:*******002)已由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儋可研审批〔2023〕4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大城区段)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那大城区段)水环境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对光吉河那大城区国盛路至迎宾大道段共1.8千米河道基础进行清淤疏浚及平整,断面整治河段共292.7米。(二)新建约2.5千米的DN1200污水干管,自国盛路敷设至市污水二厂。(三)在市第二污水厂内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0000立方米的补水提升泵站以及约2.6千米的DN600补水压力管道。计划工期:***,其中勘察工期:***(含取得勘察审查合格证书),设计工期:***(含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施工工期:***。招标控制价34,463,3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 2.4标段划分: 标段1:***:***(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标段编号:*******002001;控制价:****.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岩土工程勘察、编制合格的工程测量、岩土勘察报告及后期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报告、预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施工范围:***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1)勘察质量要求:***,并取得勘察审查合格证书。(2)设计质量要求:***,并取得图审合格证。(3)施工质量要求:***,并验收合格。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万元 ,其中:*****3万元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2.98 万元;施工费最高投**2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且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勘察资质要求:***(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拟派。(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4)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标段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 3 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7)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信誉要求:(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6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3.7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日 17时30分至****-**-**日 17时30分,***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hainan.****.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招标人: | ******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限公司 |
地址 :*** |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怡心花园B15栋4楼420室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167-01金海大厦1006-02房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吴工 |
电话: | 0898-**** | 电话:*** | 0898-**** |
招投标监督部门: | 儋州市水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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