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限公司 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东营河绿化B包答疑公告(一)
******桥公司 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东营河绿化B包答疑公告(一)
(A)中电建 ******限公司 对东营河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东营河绿化B包采购编号:***********001001进行公开采购。
根据采购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答疑如下:
1.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依法作出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间接反映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故,本项目投标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是否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来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答:***。
2.招标文件P12页3.4.1投标担保,“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是否为符合鲁建建管字〔2018〕11 号的相关要求的有效期内的保险保函? 山东省人民政府 部门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监管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 http://shandong.****.cn/art/****-**-**/art_107862_7 ****** html
答:***。
本通知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采购文件及采购邀请书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300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23 年 12 月 6 日
信息来源:***://bid.****.cn/announcement/getAnnouncementDetails.html?i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