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路灯物联网节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路灯物联网节能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连山区路灯物联网节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 ****** 61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025,510.00元
最高限价:***,025,510.00元
采购需求:***,改造范围包含17条道路,涉及路灯杆887基,灯具887盏。主要光源为无极灯和钠灯,计划均改造为超高光效的LED灯具,改造后节电率约达65~70%。
合同履行期限:***,管理服务期限为5年,自改造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下午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2、质疑函内容、格式:***《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须在“***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hldggzyjyzx.****.cn/)进行注册并确认。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
5、供应商应***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881
邮箱地址:********* 163.com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限公司
账 号:***0 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明泽
电 话:****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