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临城县2023年鸭鸽营乡西渎村等十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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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M********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临城县2023年鸭鸽营乡西渎村等十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M********0016c6 | ||||||||||||||||||||||||||||||||||||||||
原公告内容: | |||||||||||||||||||||||||||||||||||||||||
临城县2023年鸭鸽营乡西渎村等十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2023年鸭鸽营乡西渎村等十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已由临城县人民政府以临政函〔2023〕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0%,招标人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3493 hm2,新增水浇地面积620.8384 hm2,其中提质改造旱地面积543.1436 hm2,配套灌溉设施耕地面积54.6022 hm2,新增耕地面积22.8270 hm2,整理撂荒地面积11.1118 h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 17:***(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或河北交投CA数字证书登录“河***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服务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日9时30分在国季酒店会议室(中华南大街585号)举行现场开标。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录“河***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4未在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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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日; 更正公告日期:****-**-**日; 2、原公告内容:***等十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已由临城县人民政府以临政函〔2023〕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0%,招标人为 ******限公司 。 更正为:***等十五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已由临城县人民政府以临政函〔2023〕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0%,招标人为 ******限公司 。 其余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