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罐消防车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罐消防车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 ||
采购单位 | 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睢宁县 | 公告时间 | ****-**-**日 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272 | ||
采购单位 | 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睢宁县商务中心六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主任?****6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徐州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静 0516-****,****272 |
项目概况
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罐消防车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 ******限公司 (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121501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2吨水罐消防车1辆,包含货物的安装、运输、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
方式:*******@qq.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公告
徐州 ******限公司 受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就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21501;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6万元 ;
5.采购项目内容:***,包含货物的安装、运输、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供货安装完成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投货物的生产商(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2.发售地点:*********限公司 (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
3.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qq.com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份,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地点:*******-**-**日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至徐州 ******限公司 开标室(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平台:
***采购网 http://ccgp.****.cn/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徐州 ******限公司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272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xjgg/202312/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