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中法农业科技园建设工程指挥部及办公用房等场所租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法农业科技园建设工程指挥部及办公用房等场所租赁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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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 ******限公司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街道办古镇游客接待中心B幢1号 | 724,9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南充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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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服务 | 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中法农业科技园建设工程指挥部及办公用房等场所租赁 | 为南充临江新区高坪管委会、中法农业科技园建设工程指挥部租赁房地产一处,用于临江新区高坪市民中心、办证大厅、规划馆及两个单位办公用房。租赁总面积≥7910平方米,其中:***≥3710平方米,市民中心场地面积≥4200平方米,以满足群众办事、市民活动和两个单位办公用房需求。 | 1.租赁房屋每层有配套使用的公共卫生间; 2.租赁房屋配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设施,能够保证交付使用后日常用水、用电和照明需求,排水系统通畅:***.租赁房屋装配有空调; 4.租赁房屋具备合格的消防设施; 5.市民中心场地平整,宽敞开阔,铺设草坪或者环保人造草坪。 6.租赁房屋 300 米范围内开通公交线路,交通方便; 7.在租赁期间,若房屋、设备、设施等出现损坏、故障等,供应商应无条件的为其修复、修缮、修理、更换等,直至可以正常使用; 8.为方便群众办事,房屋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9.在租赁期间,采购人使用房产而产生的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房屋质量合格,供应商定期对出租房屋及设施的质量进行检查。 11.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一般问题和故障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解决 | 三年 | 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 (2016) 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724,900.00 |
贾志晶、雍东旭、全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计费公式:***×3年为基础,100万以内收取1.5%,100万-500万收取1.1%。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该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收款单位:*********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账号:***005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96YU7C 地址:***2楼电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