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自然拍告字[2023]04号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蕲自然拍告字〔2023〕04号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 ******限公司 承担以拍卖的方式对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准备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3-66 | 蕲春县2013年度第45批次1-1号地块建设用地 | 漕河镇八斗地村(东璧大道北侧 ) | 4 ****** 32㎡(64.69亩) | 居住 | 1.****.7 | ≤30%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 ****** 3 | 2200 | 6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限公司 或蕲***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拍卖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主)。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9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禧孵化园A座3楼),拍卖时间为:****-**-**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
七、2023-66号地块规划控制性指标要求:
1、用地性质:***;
2、规划控制指标:***.****.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限高54米;
3、临东璧大道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少于40米,临豁口路及支路建筑退让不少于8米。如建设高层,在规定后退距离基础上还要按规范要求加退,要与八斗地还建房建筑退让相协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