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铜陵市义安区县乡道升级改造新大路项目(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市义安区县乡道升级改造新大路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文 | 修改后 |
1 |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mot.****.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即包括“项目名称” “标段类型” “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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