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第二次)

重庆 2023-12-1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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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任公司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第二次)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25

项目编码

********10101

招标公告编号

********10101

招标人

******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吕老师:****

中标人

名称

工程

概况

合同

工期

质量

标准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签订金额(元)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履约担保金额(元)

保函

现金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担保保函

******限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控制设备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智能控制继电器模块、智能控制面板、综合控制触摸屏、移动感应器、照度感应器、系统电源、通信线缆、天气传感器、USB接口模块、相关辅材及控制软件等)的采购、安装、调试。智能光控范围包括生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用房、联合工房、厂区道路及景观照明(包含喷泉水泵的控制)等范围的照明系统及控制系统,具体控制点参见施工设计图及采购清单。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

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分批次);110日历天内完成生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用房内设备安装;110日历天内完成联合工房内设备及照明产品安装;50日历天内完成室外设备及路灯安装。

安装完成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自招标人同意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整体调试。

正常运行30日历天后,招标人组织验收。

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的产品并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日

****.77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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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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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注:***.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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