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扬溪、煤炭山治超卡点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编号:*******01
二、项目名称:***目(扬溪、煤炭山治超卡点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 ******限公司 宣城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高清全景抓拍摄像机、高清车尾识别摄像机等 品牌(如有):*** 数量:***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心勇、黄永义
六、中标金额:***。
七、公告期限:***。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限公司 或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绩溪县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联系方式:***-****、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 ******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绩溪县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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