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玉林市 | 公告时间 | ****-**-**日 1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叶伟萍、陈奕源、陆军(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梦琳、秦晓玲、莫艳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流市新松路00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娴 07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梦琳、秦晓玲、莫艳梅 0775-****、**** | ||
附件: | |||
附件1 | b7920f286d1447e48b304ff154c59f21.zip |
一、项目编号:***-C3-252-BLQT(招标文件编号:***-C3-252-BLQT)
二、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地王国际一二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采购项目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 ******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主要配送禽类、肉类、水产食品、蔬菜水果,粮油、副食、调料、面点、豆制品、熟食腊货、冻品等。 | 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国家标准以及卫生质量要求,确保无污、无毒、无害,做到渠道合法、来源明晰、品质优良、鲜活卫生。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GB ******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 能按厨房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处理或适当加工。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能提供卫生、质检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单或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抽取送检。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 服务期2年,**3万元 (自签订合同后提供服务之日起算。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进行,第一年期满后(365日历天),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但成交下浮率不予调整)。 | 所供的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伟萍、陈奕源、陆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4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秦晓玲、莫艳梅 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晓玲、莫艳梅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zygg/cjgg/202312/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