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 ******限公司 购置2辆校车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网(zj.****.cn),***交易网(http://lishui.****.cn/)。
2.投标人须在****-**-**日18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电子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电子邮箱:****80@qq.com。
八、资格审查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09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09时整(北京时间)在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开标 。
十一、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交纳金额:***:***。
(2)保证金的形式:*******-**-**日18时之前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代理机构确认到帐后开具保证金收据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3)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户名:*********限公司 青田分公司
开户银行:*********限公司
银行号:********
十二、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625
地址:***1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808
地址:***(鹤城东路店)西北侧约60米
******限公司
浙江 ******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校车采购文件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