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文明城市创建重点路段公益广告载体及重要节点景观(雕塑)小品设计安装服务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2023-12-1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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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文明城市创建重点路段公益广告载体及重要节点景观(雕塑)小品设计安装服务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文明城市创建重点路段公益广告载体及重要节点景观(雕塑)小品设计安装服务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30903号-1

二、项目名称:***重要节点景观(雕塑)小品设计安装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82 ******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重要节点景观(雕塑)小品设计安装服务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市行政中心南门正对面)、龙河西路与嵩寮岩路交口西北侧(裕安区三馆一中心周边)、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口东南侧(六安火车站周边)、梅山北路与长安南路交口西北侧(海心沙广场周边)或人民路与梅山中路交口西北侧(青云广场周边)、滨河大道与赤壁路交口东北侧(六安体育中心周边)、永华路与郝岗路交口东北侧(长安快速通道沿线)等点位分别设置 6 处公益广告景观(雕塑)小品及附属设施;

服务要求:***、制作及安装等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高品味、高颜值的景观小品公益广告载体及附属设施,助力六安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录鹤、吴梓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3万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12:***,下午14:***-17:***,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 ******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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