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双桥区车城大道401号房产(龙景国际大酒店)、设备、应收账款等财产性权利

重庆 2023-12-12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拍卖公告

******限公司 受 ******任公司 管理人委托,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处置单位:*********任公司 管理人,监督单位:***,网址:***://rmfysszc.****.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本公告内容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破产拍卖标的:*********任公司 名下位于重庆市双桥区车城大道401号房产(龙景国际大酒店)、设备、应收账款等财产性权利。据重启综评报字(2022)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任公司 名下位于重庆市双桥区车城大道401号房产(龙景国际大酒店),评估价值合计155,726,045.00元,具体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权益状况

建成
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容积

所在楼层

抵押权人

权证编号

1

重庆市双桥区车城大道401号(龙景国际大酒店)

109房地证2011字第04796号

****-**-**

平方米

1,311.60

负1

姚玉琴、黄德维

2

1,719.22

1

******限公司 重庆分行

3

2,293.39

2

******限公司 重庆分行

4

2,772.06

3

******任公司

5

2,756.74

4

******任公司

6

1,037.81

5

陈正兰

7

1,072.20

6

重庆市北部新区瀚曦小贷

8

1,140.57

7

重庆市北部新区瀚曦小贷

9

1,006.20

8

重庆市北部新区瀚曦小贷

10

1,072.20

9

11

1,140.57

10

王浩

12

1,006.20

11

13

1,072.20

12

曾丽华

14

1,140.57

13

15

1,006.20

14

16

1,072.20

15

17

1,140.57

16

重庆市合 ******限公司

18

1,006.20

17

19

1,072.20

18

张良竟

20

1,088.67

19

21

960.42

20

22

1,023.41

21

23

1,088.67

22

******限公司 重庆北碚支行

24

960.42

23

25

1,023.41

24

26

1,088.67

25

(二) ******任公司 名下的27项应收账款,评估价值合计641,645.36元,具体详见《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

(三) ******任公司 名下的15项预付款项,评估价值合计386,533.19元,具体详见《预付账款评估明细表》。

(四) ******任公司 名下的9项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合计1,145,089.82元,具体详见《其他应收款评估明细表》。

(五) ******任公司 名下的71项机器设备,评估价值合计6,485,390.00元,具体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起拍价:****.1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以及其整倍数)。评估价:****3.37元。

以上标的资产的项目名称、欠款单位、业务内容、账龄等信息详见附件重启综评报字(2022)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故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801)。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请提前来电预约,有意者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801。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房产有抵押查封,故竞拍完成后尚需一定时间处理解押解封事宜才能办理产权证转移。该酒店一直经营至今,竞拍成功后可直接使用正常营业,也可自行改造营业;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照现状移交,如需清场,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否则管理人不做清场处理。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管理人除在满足办理过户条件时提供资料外,不承担任何办证义务,产权证办理由买方自行负责,且卖方不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责任,由买方对标的物承担全部责任,如实际移交的设备与本公告或附件中载明的机器设备有出入的,以现场实际移交的机器设备为准,但评估价不做调整。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可线下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的情形;

(2)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3)债权可能因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可能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6)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付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7)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8)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的情形;

(9)就以上资产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或损失等情形;

(10)涉诉以上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

(11)以上资产可能存在无联系人、无联系电话、无联系地址等无法有效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请竞买人充分了解其产生的法律风险。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3、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

4、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买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由买方自行承担;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也由买方自行了解并支付,买方支付后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竞买人竞得相关标的后,管理人凭现状移交使用权,因房屋涉及抵押和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抵押查封解除且满足产权转移条件时再由委托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过户,委托人不对办理权证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5、服务费

买受人应在竞拍尾款支付截止日前,按系统提示缴纳成交金额0.5%的服务费。

6、佣金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的0.8%到指定账户(收款账号:********,开户行:***,户 ******限公司 )。

7、标的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房产税、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因标的物涉及抵押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满足条件时再由管理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9、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起十日内向管理人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账号名称:*********任公司 管理人

开户 ******限公司 重庆洋河支行

账号:********

4、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801

******限公司 :****23

拍卖平台客服热线:****转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