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特定条件:***《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本条款不适用本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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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38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321 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 区第十四层 D 室
联系方式:***、****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