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姚村片区乡村旅游改造提升(一期)项目EPC(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代理机构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项目名称 | 郎溪县姚村片区乡村旅游改造提升(一期)项目EPC(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LXX-GC-GK-**** |
开标时间 | ****-**-**日09时30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限公司 ) |
地址:***西100米、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 | |
投标报价:***:***.00%;施工费报价:***.24% | |
工期:***(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叶冰(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4826(施工)、****500(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限公司 ) |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603室 | |
投标报价:***:***.00%;施工费报价:***.52% | |
工期:***(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刘文军(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8598(施工)、****110(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限公司 )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8楼 | |
投标报价:***:***.00%;施工费报价:***.91% | |
工期:***(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庄昉(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施工)、****311(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上述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仅按照中标候选人名称的笔画顺序排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日至****-**-**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 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19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51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