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本级)垃圾压缩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技术需求表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第七项笔误;〖符合性审查表〗中第八条实质性条款响应笔误更正内容:
1.技术需求表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第七项因笔误,由原来的
7.★能源类型:***(实质性参数)
调整为:
7.*能源类型:***(实质性参数)
2.〖符合性审查表〗中第八条实质性条款响应因笔误,由原来的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以★标识)
调整为: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以*标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电话通知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