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 2023-12-13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23〕5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

《办法》规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各代理公司应在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自查,更新信息。

二、依法依规代理采购业务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名录信息登记后,要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不得出现名录登记后不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未完成名录登记承接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等情形。

三、提升专职人员业务水平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积极落实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同时应建立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定期培训制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专职人员培训档案,对专职人员参加培训的形式、内容、时间和考试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培训电子档案。

四、合理确定委托代理机制

采购人应当按照项目需求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规程和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代理机构的选择方法,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合理选择代理机构进行项目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原则上避免通过直接指定的方法选择代理机构,避免出现打招呼、熟人拉关系、代理项目靠关系等情形,维护公平竞争,避免不正当竞争。

五、加大采购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定向和不定向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询问和质疑答复情况、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及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统筹结合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和履职评价情况,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代理项目业绩信息、采购过程中的询问和质疑答复、代理项目涉及投诉举报情况以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推送至采购人,作为采购人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

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

[点击下载]


附件

12号 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pdf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