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8,8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之规定以及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试行)》(渝环2016] 453号)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参考就近原则,委托所在地环保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或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置”的规定。 二、江津区只有一家有资质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限公司 ,该公司医疗废物处置地址:***(该处理场距江津区中医院9公里左右)。 三、该公司能保证每天产生医疗废物及时淸运,减少暂存时间,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的管理。拟采购重 ******限公司 进行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本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日 至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