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人民医院除湿干燥机(进口)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2023-12-1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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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市人民医院除湿干燥机(进口)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 ******限公司 衢州分公司受衢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除湿干燥机(进口)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Z****

2.采购组织类型:***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6万元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质保期:≥1年

7.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交货期

规格及技术参数

最高限价

是否允许进口

1

除湿干燥机(进口)采购

2台

30日历天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详见招标文件

**6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的公司 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独立法人,主营普通仪器设备生产或销售等能够承 ******或公司 ;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查询结果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法享受10%价格评审优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址:

1、发售时间:****-**-**日至****-**-**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楼07室或邮箱:****5@qq.com

3、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

收款名称:*********限公司 衢州分公司

开 户:*********限公司 衢州南湖支行

账 号:********561

四、获取文件方式且提供以下资料:

1.获取文件方式:*******5@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2.提供报名资料:

1、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主营普通仪器设备生产或销售等能够承担本项目业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理公司 将报名资料电 ******理公司 审核, ******理公司 登记。(邮箱:****5@qq.com)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五、磋商保证金:***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13:*********限公司 衢州分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浮石路金河湾小区西门22幢1楼0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日13:*********限公司 衢州分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浮石路金河湾小区西门22幢1楼07室)开标。

八、公告发布网址:

***采购网(http://zj.****.cn)

九、质疑答复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人民医院投诉(联系电话:***-****)。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衢州分公司

地址:***2幢1楼07室

联系人(询问):***、汪女士

电话/传真(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552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

35.5 KB

报名须知.doc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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