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大道(通江大道-楚江大道)道路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和谐大道(通江大道-楚江大道)道路项目(项目编号:***)” 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修改成:***(水泥、碎石、商品混凝土、钢筋、沥青混凝土)价格在合同工期内的施工期间出现涨跌时,根据《关于芜湖市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通知》(芜市建函【2021】97号)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其余材料均不得调整。人工费、机械费不进行调整。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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