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GY2023CG181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9号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目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提升食堂规范化水平,保障饮食菜品质量,切实杜绝食物中毒及各类变质菜品的出现,确定1家配送单位,完成鲜肉、蔬菜、水产、水果、早点、调味品杂粮、饮料、盒饭、各类食品食物等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群、赵恩廷、朱红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81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
2.公告发布日期:****-**-**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8.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82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业绩
4.信誉
5.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