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学院白云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7号学生宿舍楼工程澄清答疑

贵州 2023-12-14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贵州商学院白云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7号学生宿舍楼工程澄清答疑

贵州商学院白云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7号学生宿舍楼工程

澄清通知

贵州商学院白云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7号学生宿舍楼工程澄清内容如下: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5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澄清、答疑、补充说明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承诺范围见投标函内容;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澄清、答疑、补充说明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第二章 投资人须知前附表 10.1.1 类似业绩

类似项目指:***(****-**-**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公共建筑类建筑工程项目),**2万元 及以上。

类似项目指:***(****-**-**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2万元 及以上。

第二章 投资人须知前附表10.1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2元。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并获得评标委员会的一致认可。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支撑其报价未低于市场价的,或未获得评标委员会的一致认可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通知》:***、货物招标项目中,招标人应当设立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评标委员会要按照招标标准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启动投标人工程成本评审程序;需要投标人提供补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2元。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投标警戒线的,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并获得评标委员会的一致认可。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支撑其报价未低于市场价的,或未获得评标委员会的一致认可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通知》:***、货物招标项目中,招标人应当设立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评标委员会要按照招标标准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启动投标人工程成本评审程序;需要投标人提供补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可以将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

第二章 投资人须知前附表10.28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2023版)勘误的通知,现调整如下:***

“使用说明第四条”调整为:***,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及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综合单价等。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在公布前应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相关规定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条”调整为:***(包括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及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综合单价等)、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附表四(1) ”调整为:***“CPU序列号”此列;备注:***,***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出现两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附表四(2)”调整为:***“CPU序列号”此列;特征码异常情况,***交易中心在文件评审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另外两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正文部分 附件B 第5条”调整为:***致的,或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另外两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

6、“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正文部分 附件B 第6条”调整为:***、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综合单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的。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F下浮值取值为3~4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安全管理负责人业绩

提供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职称证、身份证及2023年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提供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职称证、身份证及2023年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三节 专用条款 16 价格调整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机械使用费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文件进行调整;材料价格调整范围:***、水泥、商品 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单价采用施工同期公布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其他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其他约定:***,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 。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

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文件进行调整;需要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如:***、有色金属、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管材、线缆、砂、石子、墙体砌块、墙面砖、地砖、装饰石材、门窗、吊顶龙骨、幕墙龙骨、装饰板材、外墙涂料、防水材料、人行道板及广场方块、沥青及半成品、阀门、风口、卫生洁具、灯具等以及工程设备(具体材料、工程设备名称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招标项目拟定),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监理人审批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其他非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不予调整。

(1)人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人工费、机械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调价文件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或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高于定额价格的除外。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趺幅以在已标价工程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趺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涨趺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信息价无此价格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市场价格确认。

其他约定:***、材料价格调整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标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商品砂浆。2、基准期为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贵阳市2023年第10期)。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三节 专用条款 17.2 预付款

17.2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30%)。

(2)预付办法

预付款预付办法:。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17.2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请各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或澄清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期:****-**-**日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