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滴灌工程(一期)设备标招标公告
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滴灌工程(一期) - 设备标 1.招标条件 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滴灌工程(一期)已经 德州市人民政府以“ 德政字〔2023〕28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齐河县引黄灌溉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限公司 对该项目设备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齐河县豆腐窝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滴灌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采购并安装滴灌设备及铺设滴灌管道等。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融资+企业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节水灌溉设备的生产厂家,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能力,所投产品符合国标。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 未经山东省***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 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 08:***:***~****-**-** 17:***:***(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标文件。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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