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违章违法建筑拆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8C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3W5E254
供应商地址:***、丁七街以东、丙十三路以北君盈·身份广场5号楼2218号
中标(成交)金额:***:***/工日;地面技工:***/工日;高空作业技工:***/工日;高空作业力工:***/工日;焊工:***/工日;高空作业车(17-23米):***/台班;高空作业车(24-32米):***/台班;吊车(25吨):***/台班;吊车(50吨):***/台班;吊车(80吨):***/台班;铲车:***/台班;液压挖掘机(钩机):***/台班;运输车(3吨以内):***/台班;防护架子:***/m2;气焊设备:***/台班;电焊切割机:***/台班;发电机:***/台班。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合同以一年为周期进行签订。
服务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佳琦、孙佰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服务平台、***采购网、***交易网上发布。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7室)
联系方式:****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602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
联系电话:***-****
说明:******交易平台和各市(州)***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