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装配式农垃收集房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 二、合同名称:***、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95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装配式农垃收集房采购项目 | 1(项) | ¥2,028,000.00 | ¥2,028,000.00 | 1.装配式农垃收集房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可回收、厨余、有害、其他”分类投放口。内置对应种类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2.投放容器应具有相应的垃圾标志,标志的图案和色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 ****** 9)规定。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详见2023年金堂县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新建计划表汇总)进行设计、安装,不得擅自改变位置。4.现场安装须不得减少施工材料等,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预定期限完成安装工作。5.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维修。6.供应商应负责安装等一系列必要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问题,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保养、故障维修、备件提供、技术支持、使用培训等。 8.合同签订后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如有调整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9.设备厂家或其授权维保单位须定期进行设备保养(频次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并向采购人提供保养报告,如因设备厂家原因导致保养无法进行,采购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10.保修期内设备完好率 99%,报修后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现场,特殊情况到场时间需向采购人协商,保证提供配件及耗品,保修期外维修,先修后付款。11.在线支持服务:***。 |
合同金额:***,0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
履约期限:****-**-**日至****-**-**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