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城乡公交智慧冷链物流一体化示范园区(古井镇)EPC项目土建劳务分包谯城区城乡公交智慧冷链物流一体化示范园区(古井镇)EPC项目土建劳务分包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
招标单位 :***亳州 ******限公司
招标编号 :***- ******
公告截止时间 :*******-**-** 17:***
谯城区城乡公交智慧冷链物流一体化示范园区(古井镇)EPC项目土建劳务分包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谯城区城乡公交智慧冷链物流一体化示范园区(古井镇)EPC项目土建劳务分包(项目编号JDZB- ****** )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工期原为“90 日历天”更改为“360 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向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其中:(1)劳务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从破土之日起至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工期不得超过280日历天;(2)1#、2#、3#从土方开挖完成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框架结构,100天内完成内外墙砌筑抹灰工程、地面、屋面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3)上述时间节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20000元/天的经济处罚,依次累加;(4)因业主原因出现停工、停建、图纸变更等情况造成承包范围减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劳务合同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从破土之日起至全部完成施工工期不得超过300日历天。”
二、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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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