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大清河水质净化工程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大清河水质净化工程修复项目监理已由 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字【2023】7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d,工艺采用预处理+潜流湿地(一区)+表流湿地(二区)+潜流湿地(三区)的净化工艺,河水经处理后排入原大清河,确保大清河水质达到地表Ⅳ类水体标准。包括建设表面流及潜流人工湿地并配套提升泵站、配水井、管理用房及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保修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 1 年,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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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 17:***(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com/)***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义投 ******限公司 |
地址: | 文安县兴文道306号 | 地址: | 保定市顺平县桃源西大街与鑫源路交口东南角办公楼一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张经理 |
电话: | 0316-****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