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馆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A****-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馆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日 14:***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宏 | ||
项目联系电话 | ****888 | ||
采购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定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丹:***-****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宏力大厦A栋10楼1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淑军:****808 |
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馆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13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 09:***
延期开标时间:*******-**-**日 09:***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在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附件《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三、其他”中新增“3.2系统集成费”,具体详见最新招标澄清文件正文。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电话:****888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7@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限公司
地 址:***003室
联系人:***
邮编:***
电话:****888
电子邮箱:****8@qq.com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312/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