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城北眼科及部分行政后勤科室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山市人民医院城北眼科及部分行政后勤科室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乐山市 | 公告时间 | ****-**-**日 1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华军、丁宏桦、严川翔(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2.915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居竹街271号2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附件: | |||
附件1 | 评审报告.pdf |
一、项目编号:***〔2023〕011号(招标文件编号:***〔2023〕011号)
二、项目名称:***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1层10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宜宾 ******任公司 | 乐山市人民医院城北眼科及部分行政后勤科室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 从乐山市人民医院白塔街院区、城北眼科中心搬运物资至高新院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家具、文件档案、病床、普通设备(非专业拆装、移机)等物资。 | 1、为采购人提供搬迁服务,具体搬迁时间接医院通知后按要求执行,整个搬迁过程可能涉及夜间、通宵搬运。 2、供应商应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不得就本项目服务内容进行分包或者变相分包,不得因人员、设备、工具不足或性能不良等原因影响医院的搬迁计划。 3、供应商应确保搬运期间各物品完好无损、不丢失并按时搬运到指定位置摆放。 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准备好搬运所需要的运输车辆、设备、工具和搬运人员,确保搬运工作的有序进行。 5、供应商在搬运过程中每一名车辆驾驶员或设备操作员需持证上岗,严禁违规操作。 6、装车时,合理安排物品的码放顺序,每辆车配备专用垫布、毛毯等保护措施,对物品之间做好隔层保护,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碰撞导致损坏。 7、装车完毕后,根据项目规划的指定路线行驶至下货地点,保证车辆的安全、平稳运行,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全部物品搬运至指定区域对物品进行摆放。 8、在搬运结束后,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搬运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搬运现场区域内无垃圾遗留和环境干净、整洁。 9、物品搬运过程中,应小心与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玻璃等碰撞。如发现因搬运不当导致的物品有损坏或丢失,可修复的供应商负责修复,无法修复或丢失的,由供应商赔付。 10、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自行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负责。 11、因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对第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侵害,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投标供应商可提前对现场进行踏勘,熟悉搬运环境和路线,确保搬运服务按计划进行。 | 合同签订后1年或合同服务费用用完为止。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华军、丁宏桦、严川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cjgg/202312/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