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新区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开标时间和地点”现修改为:
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具体开标室以三楼显示屏显示信息为准)。 |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4.3综合评分4.3.2投标人业绩”现修改为:
4.3.2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日以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0万元 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含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相关的电力、电缆、配电柜等采购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上述业绩证明资料: 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③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 6 |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经理承诺”现修改为:
(七)项目经理承诺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作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以上承诺如果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贵方调查取证。
项目经理:(签字)
身份证号: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限公司
地址:***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