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编制(第二次)比选公告
******限公司 受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对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编制(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渝北区石峰二路)。
2.2 项目概况:********* 00㎡。包括满足1200张床位建设标准要求的急诊部1488㎡,门诊部9672㎡,住院部38688㎡,医技科室10416㎡,康复治疗2232㎡,保障系统9702㎡,业务管理1100㎡,院内生活2000㎡(统筹建设一二期合用的食堂餐厅),大型医用设备房1140㎡,发热门诊600㎡,附属公共空间(含架空层)6200㎡;配套建设地下车库37568㎡,完善设备及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公用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平、土建、装饰、室外综合管网、给排水、电力、暖通、供氧、环保、消防等。
2.3 本次比选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 万元。
2.4 服务内容:***务,编制深度达到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编制指南》(2021年版)要求并通过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审批。
2.5 服务期限:(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中选人应在20个日历天之内按规定完成本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工作并送审;送审之日起,20个日历天之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若因项目情况复杂等非中选人原因确需延长时间的,须书面征求比选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时间。
(2)服务期限为比选人考核的重要因素,比选人将严格考核,若因中选人原因每延期一天将扣除500元服务费,扣除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合同金额。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具备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3.1.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从****-**-**日起至****-**-**日每日9时至17时30分,报名并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未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4.2 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申请人可以采用以下(1)、(2)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须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传至邮箱tanqiao ****** gxzb.****.cn,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2)授权委托人持比选公告要求的资料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到 ******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1号金华苑B栋5楼)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
4.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3.3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一号金华苑小区B幢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www.****.com)、***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
项目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5楼
联系人:***
电 话:***-****-8007
邮箱:********* gxzb.****.cn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