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长江第一湾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书01号
宜宾市南溪区长江第一湾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3.1.3要求得3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更正为“满足招标公告3.1.3要求得3分,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将勘察设计项目成员中的“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给水排水)证书得3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4分。”更正为“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给水排水)证书得3分,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日09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日18时00分。
4、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