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机电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80438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机电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机电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南海区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线路始于里湖新城中轴,设起点站里湖新城站,出站后线路经里湖新城中轴西街、环镇北路、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敷设,止于里横路站。线路全长9.834km,其中地下段长约1.24km、双线桥梁段总长1.422km、单线桥梁段长94m。全线共设车站12座,其中地下站1座(里官路站)。本工程车辆采用钢轮钢轨制式、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载氢燃料电池+钛酸锂电池供电方式,拟采购12列车。设志高车辆段一座,位于既有环镇北路与五一大道东北侧地块,控制中心、加氢站设在车辆段内。 | |||
招标内容 | 对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通信、信号、供电、动力照明、BAS、FAS、安防与门禁、通风空调、自动售检票、电扶梯、消防及给排水、厨房设备等专业机电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结合整体工程进度制定并按照机电设备项目管理整体工作计划及工期里程碑节点,提供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项目过程文件管理、设计联络、工厂测试、设备进场、单体调试、验收等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从本项目合同签署时起,至项目开通试运营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 | ****.33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3.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年 9 月至2023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4 专业负责人 3 名:***。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3年 9 月至2023年 11 月)为拟派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4.5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5.1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接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服务范围、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5.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接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服务范围、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备咨询服务或综合联调或系统联调管理项目(地铁或有轨电车制式机电设备应包含:***、信号、售检票、供电等专业机电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交易平台网站(http://foshan.****.cn/)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开标时间 | ****-**-**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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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平台(粤公平)、***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 |||
招标人 | 佛山 ******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范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2号天安数码城6期1座B栋11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报价:***。 2.质量要求:***、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6.0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其他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