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包鸾镇农村公共照明设施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
丰都县包鸾镇农村公共照明设施项目 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1.发包条件
丰都县包鸾镇农村公共照明设施项目由丰都发改委以丰都发改委发﹝2023﹞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统筹资金。业主单位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安装按照《丰都县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标建设项目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丰都府办发﹝2018﹞103号)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工程地址:***。
2.2工程内容及规模:***0盏,护城河氛围灯10000米,灯杆总高度7米及4米,预埋件及整套符合要求的路灯。
2.3发包范围:***。
2.4计划工期为:***。
2.5发包金额:**8万元 。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独立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有:***;照明器具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3.1.2承包商须具备的证书:
(1)照明行业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2)国家部门出具灯具专利;近30天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和近30天第三方环保认证rosh报告
3.委托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报名书、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现场核验)。
4.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履约担保
签订合同前应缴纳发包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形式为:***。
6.工程款拨付
本项目按照合同签订、结算审核两个阶段拨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90%作为设备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支付审计结算总价的97%;余下审计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复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或结算审计后乙方预交审计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结算审计按结算审计报告为准。
7.报名截止和抽取时间及地点
7.1报名截止和抽取时间:***时 30 分。
8.2报名和抽取地点:***(地址:***)。
9.交易服务费:***务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予以交纳。
收款单位:*********限公司
收款银行:***
银行帐号:********5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手机:****635
10.有关资料的获取
10.1登录《***交易网(丰都县)》(http://www.****.com/fengduweb/)下载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不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收到相关资料。
10.2如有疑问,请在2023年 12月25日 10 时 00 分前在《***交易网(丰都县)》(http://www.****.com/fengduweb/)“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11.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包鸾镇桐山路与青鸾路交汇处东南
联系人:***,联系电话:****542,
邮政编码:***
附件:***
2023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