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鞍山市中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鞍山市中医院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日 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麻浩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1015 | ||
采购单位 | 鞍山市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鞍山市铁东区新营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麻浩楠024-****-1015 |
项目概况
鞍山市中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采购平台(网址:***.****.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用液氧采购(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在1日内到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括医用氧;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营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营,须提供投标人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5)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cn)
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限公司 (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366号(千圆创业园)4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限公司 (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366号(千圆创业园)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限公司
地 址:***座1109室
联系方式:***-****-1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015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xjgg/202312/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