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建文化等展板制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建文化等展板制作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实验室、廉政等文化展板设计、制作。
3.资金来源:***。
4.资金预算:***.9万元
二、采购项目要求
1.根据采购方要求,对办公区党建宣传展板、廉政文化展板、实验室文化展板等进行设计,要求内容新颖,设计大方,文字准确,包含生态环境主题、党建主题、廉政文化、环境监测技术、制度上墙等主题。
2.宣传栏跟各类展板数量,请各投标人自行实地踏勘,展版总面积不大于150m2,材质、内容及数量等定为:***(100 m2,以上亚克力规格为3mm,PVC规格为15mm)、形象展示区为相框式(木质金属框架,30个,规格25cm*35m)、双面立体字(10个)。
3.所设计内容和材质安排须通过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投标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制作要求,具体展板面积变化幅度不能超过10%。
4.工期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合法的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近三年有一个以上已完成的机关事业单位文化墙设计与制作项目的案例,案例以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和业主使用情况说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业绩证明材料。
五、报价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日—12月25日
投标时间:****-**-**日11:***。
开标时间:****-**-**日11:***
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10号主楼309)
联系人:***-****
六、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无效。其中,按照招标需求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携带,供招标方查验。
七、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支付70%合同价款,设计图纸和内容通过采购人批准后,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5%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保函等方式。项目总体验收后60日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