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某部2023年引进营区超市服务商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日喀则某部2023年引进营区超市服务商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日喀则某部 | ||
行政区域 | 日喀则地区 | 公告时间 | ****-**-**日 1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589 | ||
采购单位 | 日喀则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956 (请上班时间拨打)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拉萨市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女士****589(请工作日内上班时间段拨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WXZKZ-FC1003/SHXX-XZ-23Z1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取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中“投标人属于国企、事业单位、央企类型的得3分”。企业实力评审内容更改为:(1)仓储:********* 0 平方米的得 4分, ****** 0 平方米 (含 4000 平方米) 的得6分,4000 平方米以上的得 9分,自有仓库提供产权或相关证明材料,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印章,不具备以上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不得分。
(2)配送车辆:***-7 辆得4分,7-10 辆得7分,10辆以上每增加1辆得1分,最多增加2分,此项最多得9分,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图片 (车牌必须清晰) 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行驶证显示必须为投标人所有) ,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不具备以上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不得分。
(3)投标人有3个固定营业场所网点得6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最多得22分(提供固定营业场所网点照片、场所租赁合同及一照多执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
2.将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采购网》、《***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956 (请上班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589(请工作日内上班时间段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589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312/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