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铜陵市义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五松城区部分管道改造及智能水表更换工程)(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义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五松城区部分管道改造及智能水表更换工程)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由于招标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的账号不一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的账号为准,即账号为:************0
2.招标文件-工程技术评分表-优秀项目经理修改如下:
原文 | 现修改为 |
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来(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荣誉时间以发证(文)单位落款日期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建造师)称号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颁奖单位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其他单位或机构颁发的均不予计分; ②提供的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必须能明确反映出项目经理全名(且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③若荣誉已评选公示结束,但暂未发文发证的,可提供颁奖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公示名单截图(截图中必须能明确显示网址、单位名称、获奖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计分。 ④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 | 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来(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荣誉时间以发证(文)单位落款日期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建造师)称号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注: ①颁奖单位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其他单位或机构颁发的均不予计分; ②提供的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必须能明确反映出项目经理全名(且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③若荣誉已评选公示结束,但暂未发文发证的,可提供颁奖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公示名单截图(截图中必须能明确显示网址、单位名称、获奖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计分。 ④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 |
3.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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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