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计算机设备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7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31
报价起止时间:****-**-** 09:***-****-**-** 1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台式计算机 | 核心参数要求:***:***; 内存容量 (GB):***;硬盘容量:***;显存容量:***;CPU型号:***-13400;颜色分类:***;型号:***;显示器尺:***.45”WLED高清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 与主机同品牌,支持低蓝光护眼模式,带HDMI接口并配原厂HDMI线缆。;质保+上门维修:***;采购人需求描述:-;次要参数要求: | 130台 | 63 ****** 00 | 联想/lenovo |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时间:***:***:***
送货期限:***
送货地址:***号梨树县教育局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恶意竞标违规处罚 | 1,根据反向竟价违约处理规则:***,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商务要求恶意竟标的、影响交易秩序的,采购人将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举报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在线询价、反向竟价不按采购单位商务要求恶意竟标,违反交易秩序的或不按采购合同约定履行的"违规行为,经过调查核实的将依据《在线询价、反向竟价违约处理规则》,将对供应商做出禁止报价功能6个月,诚信分扣10分的处罚,并列入平台失信惩戒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 4.对于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经过调查审核确定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进行处理。 |
商务要求 | 1.参与竟价者若不能上传采购方需要提供的且保证真实性与合法性的相关要求文件,则视为虚假应标。 2.所有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产品的包装。 |
付款方式 | 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付款,实际付款进度视当地财政财力情况(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提交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款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价款中付款金额一次性或分批支付给供方。) |
售后要求 | 中标企业在吉林省四平市须有售后网点,并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 |
供货要求 |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并安装完成 |
产品保障 | 为保证货物真实性,要求中标货物生产厂家本地销售代表携带证件到场配合货物验收,不符合采购标准采购人不予验收,不符合采购标准采购人不予验收同时当天无理由退货,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关损失,同时上报上级招标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