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总医院CT、DR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杭县总医院CT、DR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杭县总医院 | ||
行政区域 | 上杭县 | 公告时间 | ****-**-**日 15:***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656 | ||
采购单位 | 上杭县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龙腾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兴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902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5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823]XH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DR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更正为:****-**-** 09:***:***。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更正为:****-**-** 09:***:***。
①招标文件 第四章7.2评标标准 技术项删除“技术支持材料3分”;
②招标文件 第四章7.2评标标准“技术功能和性能47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要求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7分(总共20项参数),带★号条款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带★号条款3项),带▲号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7项),其他每负偏离一项扣0.22分(共149项),正偏离不加分。”变更为:“技术功能和性能64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要求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4分(总共159项参数),带★号条款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带★号条款3项),带▲号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7项),其他每负偏离一项扣0.34分(共149项),正偏离不加分。”
③招标文件 第四章7.2评标标准 商务项删除“培训计划3分”、“售后服务情况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656
厦门兴 ******限公司
****-**-**日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312/t****_****.htm